不景气!政党法施行周年统计 40个政党叫穷已解散

经济不景气,连政党都有感,内政部统计,《政党法》从去年12月6日施行至今届满1周年,在现有294个政党中,有仅有8个政党完成法人登记,另有40个政党因财务困窘、党员流失已办理解散。

内政部表示,按《政党法》规定,过去依人民团体法成立的政党应于明(108)年12月7日前检视修正章程,并办理法人登记;内政部指出,目前已有8个政党完成法人登记,并呼吁尚未办理法人登记的政党,应尽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修正章程,及办理法人登记,以免未来被废止备案

内政部表示,政党成立的目的,就是透过推荐候选人参加公职人员选举,来参与政治。为使政党符合成立目的,并维持正常运作,去年施行的政党法在第27条规定,政党连续4年未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经主管机关限期召开仍不召开,或连续4年未依法推荐候选人参加公职选举,或备案后1年内未完成法人登记者,将废止其备案。

根据内政部统计,今年的九合一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在现有的294个政党中,有48个政党推荐候选人参选,其中16个政党推荐的候选人当选。另政党法施行1年来,已有8个政党依法完成法人登记(包含政党法立法前完成法人登记的中国国民党民主进步党)、40个政党因为财务困窘、党员流失、已无运作及未来无实际投入政治活动规划因素,已办理解散。

另按政党法第43条规定,过去依人民团体法成立的政党于政党法施行后2年内(即108年12月7日前),应修正其章程及组织等事项,以符合政党法的相关规定,否则亦将会被废止备案。

辅导政党依法运作,内政部在政党法公布施行后,即着手办理政党清查作业,逐一与既有的政党进行电话联系,并请各政党务依期限申报财产财务状况决算书表、召开会议检视修正章程,并办理法人登记。截至目前为止,尚有91个政党无法取得联系,内政部特别呼吁,这些仍然失联的政党应尽速主动与内政部联系,以免未来被废止备案。

此外,财务申报部分,内政部指出,去年应办理财务申报的政党有301个,截至今年11月12日,完成申报的政党有169个(合格者117个,不合格待补正者52个),未申报者132个;相关申报结果已刊登在行政院公报,另外申报合格的政党财务报表,也已公开在内政部政党及全国性政治团体资讯网民众可上网浏览查询。

内政部表示,对于经限期申报或补正,却仍未办理财务申报的政党,可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但考量政党法甫实施,为使各政党能有充分的时间适应,经过政党审议会决议,办理财务补申报的期限到明年1月15日。因此,内政部特别提醒,尚未办理申报及补正的政党,应尽速办理申报,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