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战! 管中闵声明轰教育部推诿懈怠:应承担法律责任

管中闵。(图/本报资料照)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台湾大学校长当选人管中闵由于风波不断,迟迟未上任,而管中闵1日下午则再度PO出4大点声明,痛批教育部推诿懈怠、违法而不作为,不依法核示新校长聘任案,致使台湾大学校务决策年度财务窒碍难行,教育部及相关人员自应承担法律责任。他也强调,自己将为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坚持到底。

管中闵声明全文

一、依大学法第9条意旨,教育部对公立大学遴选委员会所选任之新校长,应在一定之法定期限内予以聘任;教育部对本届台湾大学新校长之聘任,最迟不得逾越今年3月18日之最后期限。

二、台湾大学校务会议已于3月24日表达明确共识,对台湾大学报请聘任由遴选委员会所选出之新校长,教育部应速予核示。

三、教育部推诿懈怠,违法而不作为,不依法核示新校长聘任案,致使台湾大学校务决策与年度财务窒碍难行,教育部及相关人员自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人为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定当坚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