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一/神隐翁院长露面 好多问题,需要您来解盲!

翁启惠公开信:「谦卑诚实 勇敢面对」。(图/记者李毓康摄)

文/张中一

2016年04月15日,我们终于等到了中研院院长发表了公开信针对他这段时间神隐给出了一番说词。但其实翁院长还是没有回答我们长期以来的一些疑问。坦白说,如果早早就公开说明我们可以抱持着善意的态度相信翁院长的说法,但神隐了这么久我们当然必须要用比较严格的标准检视翁院长,毕竟他的诚信已经受到了质疑。

首先我们要再一次强调,翁院长是公务员。我们在讨论翁院长在浩鼎的角色时不可以忘记这件事。而且翁院长实质地控制了他女儿拥有的股票

因此翁院长必须要能够说明以下的事情:

1. 翁院长女儿买股票的资金真的是他女儿所有吗?他女儿当初购买浩鼎股票的资金户头所有人是谁?这些资金是不是短期内产生的?总不可能扛着九千万现金去买吧。请说明,到今天这地步,翁院长必须坦承说明。

2. 翁院长必须说明帮女儿卖的10张股票所得款项到了谁的户头?这个户头实际上是谁在控制?我们可以相信翁院长没有内线交易,但请说明卖股获利去了哪里。

3. 请翁院长说明以翁院长的认知女儿算不算二等亲的揭露范围?

4. 院长应该要说明为什么在103技转浩鼎时在中研院揭露表中没有说明他女儿持有大量浩鼎的股票?翁院长说,他在说明浩鼎股票时没有想到顺便说明女儿有大量浩鼎股票的事。但是中研院在翁院长手上通过的「中研院科技移转利益揭露表」中的规定是:『研发成果创作人及承办或决行其科技移转之人员,将归属于本院之科技研发成果授权或让与业者做产业利用(包括提供技术服务或材料),应向本院研究成果发展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研管会),揭露本人或关系人可能自业者及其相关的实体,直接或间接获取「财产上利益」及「非财产上利益」』。翁院长的关系人也就是院长女儿有没有可能从浩鼎获得财产上的利益?当然有,卖掉股票就有了。

5. 翁院长到底财务活动有多频繁与规模如何?翁院长日理万机,可是似乎家里的财务大权很明显操纵在翁院长手上。窃以为一般常见这都是在夫人手上,因为忙着做公务还有研究都应该忙不过来了才对。

▲翁启惠:面对此压力,心理很害怕、挣扎。(图/记者李毓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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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近的几个新闻有些资讯错误,我们也有必要一一指出中研院这种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作风非常不可取。

中研院研究员说,中研院的利益揭露表里面仅列出二等亲,没有一等亲是错误的说法。因为利益揭露表里面有父母,这是一等亲。

中研院在04月15日对外表示:「翁郁琇之股票因OBI-822取得,并非因此次技转取得股票获得利益,不构成利益冲突问题,自无揭露的必要性」。这是不正确的,中研院的规定讲得很清楚,只要可能获得利益就必须揭露,并没有规定一定要与该次技转有关。

最后做为结论,我们认为翁院长至少犯了以下的错误:

●制度设计缺失,表格设计不良让人可以拿来做为漏填的借口

●身为中研院管理者没有建立起中研院同仁对于利益冲突的正确认识,因此不管是中研院发的声明稿,包括院长自己都很明显认识错误。

●对利益冲突认识错误,不是免罪的借口。

●中研院院长是公务员,翁院长很明显地违反了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

●在可能有利益冲突的议题评论时,未揭露自己实际可以控制的利益。

笔者认为翁院长当然必须要辞职,这些都是重大瑕疵,先不谈可能涉及的法律光是管理上的缺失还有回应的躲躲藏藏,相关表现都不足以为中华民国最高学术机构之管理者。而法律面上相关的惩戒还是要回到公务人员相关规定的法律来看,笔者也呼吁检调机关应该就可能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之部分调查翁院长,这才是还翁院长、还中研院一个清白之道。

作者张中一,核能流言终结者成员,IE BUSINESS SCHOOL台湾校友会创会会长专长网路通讯系统架构,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