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遴委会吁教育部「聘管」 学生会长发声明「不同意」

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图/本报资料照)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今(2日)天一早透过校方发表声明,确认本次遴选过程无明显重大瑕疵,要教育部应尽速依法聘任管中闵为台大新任校长。不过,台大学生会长吴奕柔稍早在脸书表明反对立场,她认为校方应重启遴选,她也呼吁校方重视、解决在这场长达数月争议中遭搁置、忽视的迫切学生权益问题

吴奕柔声明全文

本校校长遴委会稍早发表声明,再度表示此次校长遴选「无明显重大瑕疵,适法有据」,因而呼吁教育部尽速聘任管中闵教授为新任校长。对此,本人于8月1日就任学生会长,同时依职权接任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于遴委会内部调查时,我也针对此篇声明回复不同意之意见,原因如下:在过去学生会长竞选期间,我已多次表明对于校长遴选争议之立场:有关此次管教授「台哥大兼职」对比至应于台大校内申请兼职、产学合作契约时序,应构成违法,此部分涉及《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第三项「第一项教育人员为校长时,应由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予以解聘」;而于候选人与遴选委员「利益回避」层面,行政行为应受行政程序法之正当行政程序原则拘束,是以薪资与审计委员与董事间,可谓具有重要利益关系。我们信任遴选委员相较于一般人,具备更高的专业性与充足的资讯,然在此次遴选过程中,针对管教授与蔡委员兼具有重要利益关系之事,却有部分遴委不知情,是以在利益未回避的公平性上,及遴选委员并未履行充足资讯进行判断的义务之上,并不符合行政正当程序之原则。此外于法规上,教育部为校长人事处分权的权责单位,具有审视遴选程序是否具合法性正当性之义务,且除宪法第一六二条给予国家监督公私立教育机关之权责外,于第五六三号释字中也表示宪法所保障之大学自治,仅系指教学、研究等学术自由,因而本人认为教育部做出不聘任处分之决议并未侵犯大学自治之内涵,而台大应依教育部之行政处分,重启校长遴选。表明反对立场之余,我同时要在此呼吁:当前的郭大维代理校长、校长遴选委员会、台大校务会议体系,抑或是在日后校长遴选中的任何校长当选人,必须严肃重视、并立即着手解决在这场长达数月的遴选争议中,学生要求更多代表席次所遭受的搁置,以及诸多被忽视、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迫切学生权益问题。学生是台大的主体,绝大多数校内外政策所影响到的皆是学生的权益,无论他们是在这所校园中抑或是交换于海外,在这样的推论下,「校长是谁」理当是与学生切身相关的问题。然而,在此次校长遴选过程乃至于之后发生的诸多争议中,即便学生多次提出「增加学生于校务会议及遴选委员会之席次」、「重视学生在校长遴选中的声音」等诉求,并也已在校务会议中提案,最终却遭到学生比例仅占十分之一的校务会议反对提案,学生的声音始终被排除于校长遴选争议的考量范畴之中。因此,我要在此郑重呼吁:当教育部有意与台大校方寻求校长人选问题的解方时,不应再一次忽略学生作为校园主体的重要性,应该提出具体纳入学生意见的措施并予以执行。除此之外,在这几个月校长遴选争议延烧中,众多学生权益皆受到搁置。于校内仍有多于两千名学生申请宿舍却未有床位得以安居,部分老旧宿舍仍有天花板剥落、塌落的危机,但此事关学生「住」的宿舍权益之重大问题,校方却仍未有针对校内宿舍床位数安全性的全面检视。此外,违法收费的校内自办英检测验至今仍无下文,学生被侵夺的三百元报名费还是无法取回;综合体育馆与旧运动场馆经费分配仍待商榷,体育场地仍拥挤且不敷使用;再者,由学生会性别工作坊提倡已久的「性别友善宿舍」与校内「宿舍转宿法治化」,仍在过去的搪塞与看守校方的消极中未有进展。这些仅是校内学权攸关议题的冰山一角,更多议题仍在浮沉之中被忽视与遗忘。学生并不只是校园中的四年过客,作为组成大学不可或缺的「学生群体」,大学生作为受教之自主群体,始终存在于学校中,我们的权益应被受到重视,而不仅是作为受支配的角色。也因此,即便在校长遴选争议之中,校方也不应以此作为暂缓或搁置众多学生权益攸关议题及学生参与诉求的借口,因为无论谁成为台大的校长,皆应以学生作为校园的主体,以学生与台大共同的利益作为优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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