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遴委会拉教育部背书「合法」 次长姚立德急撇清

▲姚立德表示,虽然他也是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之一,但不表示可以替台大背书。(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卢映慈综合报导

教育部27日晚间宣布退回管中闵聘任案,台大校长遴委会声明表示,一切过程合法,而教育部3位遴选委员有充份机会参与遴选过程并表达意见,足见遴选程序并无疑义。但身为遴选委员之一的教育部次长姚立德,则发新闻稿撇清「我们不是去监督遴委会,任何问题都是台大校方责任」。

遴委会表示,根据《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作业细则》第9条回避规定,遴委会原订草案为「⋯或有具体事实足认其执行职务偏颇之虞者,候选人得向本会举其原因及事实,或由本会委员主动提议,经本会议决后,解除委员职务」,但教育部发函指示,「或由本会委员主动提议」等字与规定不符应予删除,现在却反过来指控「违反回避原则而有行政瑕疵」,真的不懂道理何在?

而相关的独董争议也已经说明,管中闵跟蔡明兴之间根本没有主动回避的必要,也没有任何人提出需要回避,所以资格上是完全合法的,遴委会说,而且「教育部指派之3位遴选委员有充份之机会参与遴选过程并表达意见,足见遴选程序并无疑义。」

▲管中闵确定被驳回台大校长的聘任案。(图/本报资料照)

但姚立德表示,他28日早上才看到这份声明,「如此重大的声明,在发出之前,至少应事前告知所有的遴选委员并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发出。」至少在他的理解里,「我及其他2位教育部推荐的委员并不是去监督遴委会的开会程序,或是去审查推荐人的资料是否完整,这些基本作业,都应该是台大校方作为遴委会幕僚单位该尽的责任。」

姚立德强调,他不太同意这份声明的内容,教育部官员只是去行使选举权,如果拉官员就可以背书,那「将来国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中的教育部代表,还有谁敢参加?教育部岂非要聘请熟悉校长遴选细部作业的法学专家行政法专家才可胜任?」

「台大校长在今年1月5日选出但还未经教育部核定前,有关当选人的各项资格疑义就陆续出现」,姚立德说,在台大遴委会今年1月31日的会议上,个人立场也已经表达的很清楚,就是「台大校长的遴选,应该要考量在各阶段的完整与完备。」希望遴委会再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