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嫁给我!富少养小萝莉9年 脸书惊见她结婚了

▲32岁的富少看上8岁小萝莉,和对方母亲约定婚约。(图/小萝莉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取自微博)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郎不是我?台北市一名幼儿园小开余俊宽,在11年前爱上8岁小萝莉,当年32岁的他和女童母亲约定,只要小萝莉长大嫁给他,他愿意支付学杂费生活费;养了9年,却在前年(小女孩17岁)上脸书时发现她早就嫁人,还生了孩子,一气之下告对方母女诈欺,但台北地检署认为,指腹为婚的婚约违反公序良俗,因此无效不涉诈欺。

余姓幼儿园小开因为个性内向,没有交女朋友,透过接送幼童认识小萝莉,他和对方母亲达成协议,只要将就读小二女儿许配给他,他愿意栽培这名「潜力股」,连续9年支付她的学杂费、生活费,每回汇钱给对方母亲数千到数万不等;直到前年才在脸书上发现17岁的「未婚妻」已经结婚了,但新郎不是他。

余姓小开认为对方妻女联手欺骗,向台北地检署控告诈欺。检察官看到类似古代的指腹为婚婚约,大叹不可思议,认为此契约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女童长大后也不受契约束缚,因此不构成诈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