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写稿被送公惩会 管中闵批:政治迫害侵犯大学自主

管中闵惩戒二度开庭。(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台湾大学校长管中闵今(19日)下午依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排好的庭期,为遭弹劾违法兼职惩戒案出庭。管中闵提出三点陈述,不满批监察院滥权违法,就是政治迫害,并说自己只是一个读书人,面对政治迫害时毫无所恃,可寄望者唯有司法公正

管中闵先是表示,依据准备程序证人证词,以及前面引述媒体的相关评论,再次强调,受媒体邀请投稿,本就不是「职」。既不是「职」,就无「兼职」可言;既非「兼职」,自无「违法」。除了今天律师们所提出的法律见解外,恳请庭上也能审酌以下三点:

▲管中闵出庭表情相当严肃,并说监察院行为就是政治迫害。(图/记者李毓康摄)

一、监察院当初是基于我有什么重大犯罪嫌疑,而必须清查我近二十年的个人所得资料,并要求各单位详细交代与我来往的细节?这种抄家式的清算,算不算滥权?

二、监察院为什么可以在提出弹劾时隐匿行政单位在监察院的证词?然后在毫无事实基础之下,仅用臆测就入人于罪?这样的罗织构陷,算不算滥权?

三、报刊社论代表社方立场,向不署名,何来匿名之说?监察院又为什么可以任意向媒体泄漏我投稿的刊物名称个人资料保护法已公布24 年,为什么监察院可以向媒体泄漏包括我所得资料的个资?(若非刻意泄漏,难道媒体是在中山南路人行道上捡到这些个资?)这样侵害我的自由与隐私,算不算违法?

▲管中闵认为,自己一介书生,面对政治迫害时毫无所恃。(图/记者屠惠刚摄)

管中闵说,监察院滥权违法所为,就是政治迫害,由此得出的弹劾决定,根本不应成立。而以政治迫害来侵犯大学自主,企图摧毁大学校长遴选当选人的人格公信,更是70年来所仅见。管中闵最后强调,自己一介书生,面对政治迫害时毫无所恃,可寄望者唯有司法的公正。礼记儒行篇说:「儒有可亲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杀而不可辱也」。敬谨出庭,力争清白,希望庭上与大众能了解,今之儒者,依旧不可以势劫,不可以力迫,亦绝不受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