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闯红灯撞车78天死亡 补教女师挨告缠讼4年终获无罪:无肇责

女子开车遭闯红灯机车撞,对方死亡却遭法院一度认定有肇责判拘役,上诉后终获无罪定谳。(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李忠宪台中报导

游姓教女老师3年多前开车,在路口与闯红灯的66岁郭姓骑士相撞,郭男重伤卧床7月后死亡。她一审遭认定有「肇责」,依过失致人重伤罪判拘役50日,气不过的她上诉并向媒体爆料,引发各界讨论。二审日前认定路权游女的,改判她无罪定谳。游女说,感谢还她公道,不知台湾司法标准在哪,相信这不是个案,但逝者已矣,不会再去追究。

这起车祸是发生在2015年8月13日上午,在补习班担任老师的游小姐,开车行经东区南京东路与十甲路口时,绿灯刚好从绿灯转黄灯,却与闯红灯的66岁郭姓老翁撞上。郭翁因重伤,加上本身有慢性脊椎退化、脑中风等多重旧疾住院78天后因呼吸衰竭及败血性休克死亡。

即使法医报告认定死者死因与车祸不具相当性,台中市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覆议委员会均认为游小姐没有肇事因素,承审法官战谕威却仍认为,刑事案件过失认定并非在于有无路权,而是仍须注意车前状况,游小姐所说都是卸责之词,过失伤害致重伤犯行明确,依法判她拘役50日。

游小姐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更上网爆料,向媒体诉说对于司法不公,自己内心的煎熬。

合议庭法官江德千、庄深渊简源审理后认为,台中市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国立交通大学鉴定报告都认为肇事因素是郭男闯红灯,游女没有肇事因素。加上经典文献指出,95%的驾驶对无预警交通险境,1.6秒内可感知反应考量事发当时的状况,一般人须3.49秒反应煞车时间。郭男闯红灯到双方碰撞时间不到2秒,可见游女没有足够反应时间。而《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明定,黄灯是警告驾驶与行人应迅速通过路口,贸然煞停反而会危害安全。路权属游女的,最后判她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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