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下田就遣返!遭控弃翁在产业道路 印尼看护逃5年无罪 

印尼籍看护悠妮被控李翁遗弃在产业道路,最终法院判她无罪(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新竹报导

新竹县新埔镇一名印尼籍看护「悠妮」被威胁下田工作,不然就会遭遣返,因此趁机逃跑,却被雇主指控无法自理的李姓老翁遗弃在产业道路后,就自行搭车离去,导致跌落地板。她逃亡了5年之久,落网后遭到新竹地检署依遗弃罪嫌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发现悠妮离开时是将老翁留在家中并非野外,认为行为「不会危害生命」,因此判悠妮无罪。

判决书指出,李翁因患有痴呆症脑血栓症合并脑梗塞、第二型糖尿病、全身性骨关节病等病症生活无法自理,需要靠看护悠妮负责照料。李姓雇主指控,悠妮明知李翁行动不便,在2013年1月间以轮椅推送外出晒太阳时,见到产业道路上没有人,便将李翁独自留在道路旁,随后便搭上公车离开,导致李翁跌倒趴在地上1个多小时

李翁的儿子返家见到父亲独自趴在地板,急忙将人扶起,看见双手臂及左膝盖都有擦伤,回家后却发现看护悠妮早已逃之夭夭,愤而报警抓人。

悠妮落网后供称,自己离开时李翁还会行动,只是年纪大走路不方便,需要别人辅助,并且她当天离开看见李翁在家,自己并没有以轮椅推送李翁外出,因为被雇主威胁要下田工作,不然就要被遣返,才会趁着倒垃圾时候才逃跑。

根据李翁所测验的「巴氏量表」记载,案发时并非必须完全仰赖他人行动。法官审理认为,悠妮离开时并没有以轮椅将李翁推往产业道路,而是将人安置在住家附近的木椅上,再加上木椅是李家人自行安设,附近也有邻居、亲友经过,将李翁安坐在上面没有安全上的疑虑,并且李家人也知晓认同此事,悠妮的行为与遗弃罪构成要件不符,因此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