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看护弃失智九旬妇潜逃 判6月驱逐出境
印尼籍女移工UUN KURNIASIH于7年前受雇来台,照料罹患巴金森氏症、失智症的9旬老妇,她自称不堪老妇抓打、啃咬,明知老妇并无生活自理能力,竟看护不到1个月就抛下老妇逃逸遭通缉,直至去年才被捕。法院依遗弃罪判处女移工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并于刑之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
判决指出,UUN KURNIASIH 受雇来台,约定自2011年11月18日起至2013年2月3日看护罹患巴金森氏症、失智症的9旬老妇,明知老妇罹病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专人照顾,竟于2011年12月14日下午将老妇置于轮椅后,迳自收拾行李离开老妇住处,幸好老妇儿子因打电话回家没人接听,赶回母亲住处探望,及时发现并报警处理。
女移工逃逸遭通缉,直至去年才到案,检方提起公诉。法院庭讯时,她辩称,因无法忍受重度障碍的老妇咬她、打她,已多次向雇主、仲介反应,但都未获改善,被虐持续长达一个月才逃离,但她离开前有先打电话给老妇儿子及仲介,并喂完老妇吃饭才离开,没有遗弃故意。
但雇主、老妇儿子则证称,他案发当天打电话回家没人接,才赶回家,看到妈妈独自一人在家,摇摇晃晃喊救命,他打给女移工但电话不通,他并没有接到女移工联络说要离开情事。
仲介也证称,女移工接下这个案时,有跟先前移工交接、训练2 个月,有跟她说明老妇的状况、她没表示她不适任、预告若真的受不了的话会离开之类的话。
法官审酌女移工只身来台,照顾重度身心障碍之人,甚为辛苦,其工作期间因遭咬、打,身心受到惊吓与创伤,依遗弃罪判刑6月,但她身为看护工,却违背其看护契约义务,不为被害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保护,执行完毕后不宜再留滞台湾,依法驱逐出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