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厂侵害大学自治

(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促转会索取国民党台湾省党部文件遭拒,竟然在18日前往政治大学「封存」124箱的相关档案。这是一个恣意侵犯大学自治空间危害人民居住自由及财产权之恶举。

法制层面来看,促转会本是一个违宪的黑机关。因为《促进转型正义条例》是行政作用法,本不应挟带机关员额规定。又特别是该条例第10条规定,促转会得指派、借调或聘雇适当人员兼充研究办事人员,并无人数限制,已违反《中央政府机关总员额法》规定,而沦为违宪非法的黑机关。

促转会的组织方式背离了行政学与行政法学基本原理。促转会将委员区分专任与兼任,这与行政院所设国发会、陆委会金管会以及中央二级机关的公平交易委员会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并未将委员区分为专任与兼任者,有很大的不同。

由于促转会是合议制机关,其决议应依《促转条例》第13条规定之合议为之。但在兼任委员有其他专职,没时间参与会务,而形如主委、副主委及其他专任委员的傀儡情形下,如何能做出妥善、独立的决议?从前副主委张天钦前年8月两度召开会议,皆避开其他兼任委员参与,以及前年8月17日搜索国民党智库「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仅由1名副研究员领军,就可看到促转会的运作实质架空了兼任委员的权责

另《促转条例》第8条只规定全体委员中,同一政党之人数不得逾3人,但因未区分专、兼任委员,将会使行政院长依兼党主席总统之命,将同一政党者均提名为专任委员,以架空兼任委员,来假转型正义之名,行迫害其他政党之实。

再就行政执行实务来看,国民党委由政治大学代管台湾省党部文件,并于去年1月开始进行数位化以利开放民众查询阅览,可证明国民党并无意隐匿的意图,促转会就无理由「封存」这些文件档案。而即使在索取档案遭国民党拒绝时,也不应迳行「封存」国民党委由第三人(即政治大学)所占有的台湾省党部文件档案,而应依《行政执行法》第27条规定,制作行政处分书,或另以书面限定相当期间履行,而国民党逾期仍不履行者,才能依《行政执行法》第28条的规定做直接强制的行为。

因此,促转会不能片面以国民党通报不实、隐匿档案为由,连《行政执行法》所规定的直接强制程序都不遵守,就迳行进入校园查封国民党所拥有的台湾省党部文件档案。

在张天钦事件之后,促转会已被质疑是「东厂」,如今不仅不思检讨改进,以洗刷污名,此次竟然得寸进尺,直接进入大学校园强行执法,同时残害了大学的自治空间及政党的档案资产权,黑机关的违法乱纪莫此为甚。

作者东海大学法律系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