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厂侵害大学自治
促转会索取国民党台湾省党部文件遭拒,竟然在18日前往政治大学「封存」124箱的相关档案。这是一个恣意侵犯大学自治空间、危害人民居住自由及财产权之恶举。
就法制层面来看,促转会本是一个违宪的黑机关。因为《促进转型正义条例》是行政作用法,本不应挟带机关员额规定。又特别是该条例第10条规定,促转会得指派、借调或聘雇适当人员兼充研究或办事人员,并无人数限制,已违反《中央政府机关总员额法》规定,而沦为违宪非法的黑机关。
促转会的组织方式也背离了行政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促转会将委员区分为专任与兼任,这与行政院所设国发会、陆委会、金管会以及中央二级机关的公平交易委员会、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并未将委员区分为专任与兼任者,有很大的不同。
由于促转会是合议制机关,其决议应依《促转条例》第13条规定之合议为之。但在兼任委员有其他专职,没时间参与会务,而形如主委、副主委及其他专任委员的傀儡之情形下,如何能做出妥善、独立的决议?从前副主委张天钦前年8月两度召开会议,皆避开其他兼任委员参与,以及前年8月17日搜索国民党智库「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仅由1名副研究员领军,就可看到促转会的运作已实质架空了兼任委员的权责。
另《促转条例》第8条只规定全体委员中,同一政党之人数不得逾3人,但因未区分专、兼任委员,将会使行政院长依兼党主席的总统之命,将同一政党者均提名为专任委员,以架空兼任委员,来假转型正义之名,行迫害其他政党之实。
再就行政执行实务来看,国民党委由政治大学代管台湾省党部文件,并于去年1月开始进行数位化,以利开放民众查询阅览,可证明国民党并无意隐匿的意图,促转会就无理由「封存」这些文件档案。而即使在索取档案遭国民党拒绝时,也不应迳行「封存」国民党委由第三人(即政治大学)所占有的台湾省党部文件档案,而应依《行政执行法》第27条规定,制作行政处分书,或另以书面限定相当期间履行,而国民党逾期仍不履行者,才能依《行政执行法》第28条的规定做直接强制的行为。
因此,促转会不能片面以国民党通报不实、隐匿档案为由,连《行政执行法》所规定的直接强制程序都不遵守,就迳行进入校园查封国民党所拥有的台湾省党部文件档案。
在张天钦事件之后,促转会已被质疑是「东厂」,如今不仅不思检讨改进,以洗刷污名,此次竟然得寸进尺,直接进入大学校园强行执法,同时残害了大学的自治空间及政党的档案资产权,黑机关的违法乱纪莫此为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