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被退LINE群组 告讲师「侵害言论自由」求偿20万

庄姓讲师将林学员退出LINE群组林男言论自由受侵害,向庄男求偿20万元,台北地院判免赔。(本报资料照片

北市庄姓讲师开培训课程并组交流LINE群组,林姓男子参加课程后,因故与庄男起纠纷,在群组内提出质疑、扬言提告,最后遭庄男踢出群组。林男认为言论自由权受侵害,告庄男求偿20万元,庄男则认为名誉受损,反告求偿25万元,但台北地院认为双方主张均不可采,判2人都免赔,可上诉。

林男主张,他是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动师公会的理事长的学员,庄男则是理事长,包括他在内第一届培训毕业的学员,成立LINE群组互相交流,群组具公益性质。庄男与他有停车位纠纷,竟因此心生不满,于2020年3月9日晚间把他踢出群组,不法侵害他的言论自由权,故求偿精神慰抚金20万元。

庄男抗辩,他是课程讲师,为使学员方便向他发问,才成立LINE群组,林男加入群组后,曾欺骗他的金钱,且常在群组内发表妨害他名誉的言论,他才会把林男退群。庄男自认名誉权受侵害,反告林男求偿精神慰抚金25万元。

法官认为,林男在群组中有许多针对庄男的言论,其他成员出言袒护庄男,林男也会吵回去,对话内容已逐渐偏离群组原先学术交流目的,庄男身为群组成立者,自有管理群组的必要,故将林男退群,难认不法侵害言论自由权,故判庄男免赔。

庄男反告求偿部分,法官认为,林男扬言要对庄男及其妻子提告,质疑庄男毕业证书拿不出来,「让人看破手脚」,以及「还是庄○○先生跟女公关一样有难言之隐?」等言论,并非以偏激言词秽语恶意攻讦谩骂,而庄男身为讲师,学历公会中所作所为属可受公评事项,难认名誉权受到侵害,也判林男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