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德大药厂内线交易案 前律师独董、稽核经理遭判刑

晟德大药厂内线交易案 前律师独董、稽核经理遭判刑(示意图,达志影像)

知名上柜生技公司「晟德大药厂」2018年发布重讯表示与大陆「华润医药控股公司」签署备忘录共同研发CS02糖尿病新药,并在大陆商业化推广,但时任晟德独立董事的律师陈永昌、唐姓稽核经理2人,分别利用亲友及自己帐户抢先买股,涉嫌内线交易,陈男获利286万2000元、唐女获利31万5000元,台北地方法院28日将陈判刑3年10月,唐因事后认罪判刑8月,宣告缓刑3年。

陈永昌为永昌事务所所长,与晟德集团负责人林荣锦为好友,林荣锦遭前东家「东洋药品工业」指控将东洋4项关键药品CaelyxII、LIPO-AB、Risperidone、Leuprorelin无偿授权给空壳公司Inopha AG,致东洋损失数十亿元,涉嫌背信,陈曾因东洋案担任林荣锦辩护律师。

检调查出,晟德大药厂是2018年7月宣布与大陆华润医药公司合作的讯息,其中签约金加上里程碑金为8000万人民币,销售权利金最高可达两位数的百分比。华润医药公司在香港上市,拥有「三九」、「东阿阿胶」、「双鹤」及「紫竹」等知名品牌。

检调发现,晟德与华润签订保密合约,但陈、 唐2人因职务机会知悉此讯息,却于禁止交易期间内,买进晟德股票,其中陈男自2018年4月27日至7月12日以儿子及亲友共3个帐户,买进晟德股票410张,并于同年7月9日、11日、12日全数卖出,估计实际获利286万2000元。

另唐女自2018年4月9日至6月11日以网路下单买进16张晟德股票,先于同年4月23日卖出5张,实际获利2万元,另重大消息公告后未出售持股,其拟制性获利29万5000元,合计获利31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