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生控同学踢椅子霸凌导致焦虑 求精神赔偿7万败诉

周姓国小生指控李姓同学霸凌他,害他要看精神科治疗,求偿7万余元,台北地院新店简易庭认为无法证明因果关系,判免赔。(本报资料照片)

就读台北市某私立国小的周姓学生,指控同年级、不同班的李姓同学霸凌他,除了不给他使用特定颜料,还不时踢他椅子,害他焦虑、失眠,要看精神科治疗,因此与父母共同对李童提告求偿7万余元。台北地院新店简易庭认为,无法证明周童病情与李童行为有因果关系,判周童一家败诉,可上诉。

周童一家主张,2019年9月间与李童一起上美术课,被分到同一组,李童却伙同其他同侪霸凌,故意不让周童使用特定颜料,还多次踢周童的椅子,让周童感到焦虑不安、精神紧张,导致周童每次在美术课的前一晚,都会害怕到睡不着,只能长期求助精神科,故求偿象征性精神慰抚金7万2800元。

李童一家抗辩,此事经校方召开「防制校园霸凌因应小组」,确认未达校园霸凌程度,且周童口条很好,却未当场向老师反应,更何况周童最后还是有用到颜料,踢椅子也是有1次是不小心,周童求诊精神科与李童的行为的因果关系,应由周男负举证责任。

法官勘验同学、老师的访谈纪录,认为依教室内的动线,李童会常常经过周童后方,难免会不小心碰触到周童椅子,且周童从未告诉老师有受到其他同学不友善行为,另校方的访谈纪录,李童应该只是与其他同学互动较热络,而让周童感到不舒服,不足以认定已达霸凌程度。

法官认为,周童虽因压力事件就诊精神科,但生活中压力来源有很多,在家庭、学校或同侪间都有压力存在,且校方一连串的调查程序,以及父母的关心,对年仅10岁的周童都是重大压力来源,因此无法证明就诊精神科与李童行为有关,遂判周童一家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