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败诉半导体公司 需赔偿逾278万元
天眼查显示,12月28日,文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
判决结果显示,被告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文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780762.64元及利息(其中,截至2019年8月20日止的利息为94 203.93元,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应当以2780762.64元为基数,按每日0.01%,一年365日计算);被告罗永浩对本判决第一项中原告文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中,在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以1946533.85元为限,向原告文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次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罗永浩负担。
天眼查显示,文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设立于1993年12月,代表人为郑文宗,资本总额150亿新台币,股权状态为侨外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各种电子零组件、成品之加工、制造、研究开发、买卖及进出口业务等。公开资料显示,文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焦于为专业电子零组件通路服务,代理的全球半导体原厂超过60家,服务客户超过90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