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贩卖R4烧录卡厂商败诉 需赔偿任天堂9500万
日前,日本东京法院宣判,三家非法贩售Nintendo DS(NDS)游戏机R4烧录卡的厂商,需赔偿任天堂及其他49家游戏厂商约9500万日圆的巨额赔偿金,让致力打击盗版的任天堂及众多厂商们再度取得一场重要的胜利。
日本任天堂也于官网宣布,根据日本“不正竞争防止法”,有限会社シーフォートジャパン、株式会社マジカルカンパニー以及Mediaforce株式会社等三家东京厂商遭判赔95,620,005日圆。除任天堂外,其余联合提告都是日本游戏大厂,包括CAPCOM、NAMCO BANDI、KONAMI、SQUARE ENIX和D3。
NDS烧录卡能破解NDS游戏软件防护机制,并提供记忆体储存功能,却也助长了非法游戏软体流通的管道,让游戏厂商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其中R4烧录卡是流传最广、衍生产品最多甚至远销海外的一款。
日本商家最初以辅助备份正版游戏记录为由引入烧录卡,但这也只是部分烧录卡有此功能,实际购买的玩家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任天堂曾于2008年联合日本54家游戏厂商,控告包含R4在内的5家NDS烧录卡进口及销售商,就非法拷贝游戏软体的贩卖销售问题,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隔年,法院也做出判决,宣布相关烧录卡产品皆禁止进口和销售,库存得全数强行销毁。日本经济产业省也于2012年年底正式宣布,禁止该非法复制盗版软体装置输入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