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这些地方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民政部今天举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经民政部报请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将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经国务院批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金华介绍,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即将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过程中,婚姻当事人应当配合做好哪些工作?王金华介绍,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人口,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不能其他人代劳。此外,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同时也为婚姻登记机关提前核实当事人信息,避免当事人来回奔走,试点地区大都开通了网上预约系统,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被纳入婚姻登记领域失信人员名单

据悉,目前全国每年平均办理结婚登记1000万对左右,离婚登记近400万对,补领婚姻登记证400万对左右。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长期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也带来诸多不便,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需求较为强烈。

据介绍,目前我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实现全国联网部省数据实现了及时交换,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全部具备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功能,以确保婚姻登记信息核查的准确有效。全国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也在不断完善。

在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方面,民政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签署了《关于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总对总”的信息共享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将涉婚姻案由的信息数据定期推送到民政部。外交部已将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婚姻登记信息推送至民政部,实现了国内婚姻登记数据和驻外使低领馆婚姻登记数据的有效整合。民政部已经实现了与公安部的信息共享,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调用人口库信息对当事为身份进行有效核验,保证了婚姻登记的准确性

婚姻登记信用体系不断健全。2018年,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3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随后民政部制定了《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开发了全国婚姻登记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加大对婚姻登记过程中的故意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等不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了婚姻登记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