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年金改革 政府最终支付责任入法 至少提拨200亿
备受关注的年金改革大方向终于确定,行政院副院长江宜桦30日召开记者会,说明年金改革的细节。在劳保年金部分,保险费率上限将由12%逐年调高至19.5%,月投保薪资计算基准则由目前平均最高5年,逐年调高至15年;年资给付率1.55%也将下修。另外,政府将修法负起劳保年金最终支付责任,确保劳保30年不会倒。
▲行政院记者会公布劳保年金改革细则。(图/记者陈佳雯摄)
劳保年资给付率部分,行政院公布的版本采「甲乙案并陈」,甲案先维持1.55%,累计的钱达一次给付后,改领原额的7成。乙案则是投保薪资「3万元以下部分维持1.55%」,「3万至4万3,900元(最高投保薪资)部分则降为1.3%」。
江宜桦说,乙案的精神是希望能够照顾弱势,让投保薪资较低的劳工不会受到方案的调整而影响到退休所得;这两个方案各有其优缺点,因此到目前为止,还是决定维持「甲乙案并陈」的方式,也会继续听取所有劳工朋友的意见。
因为年资给付率下修,劳工的所得替代率也将下降。举例来说,以投保年资26年、60岁退休、余命22年,月投保薪资达4万3,900元计算,如果改采甲案的年资给付率,退休后将少领新台币89万多的劳保年金。
另外,劳保年金的投保薪资上限维持不变,但投保薪资计算标准则由目前加保期间平均最高薪资的60个月,逐年增加到180个月,也就是以「最高的15年平均薪资计算」。
在投保费率方面,现行费率为8%,依现行费率调整机制于民国104年调到9%,其后每年调高0.5%,并于125年达上限19.5%。江宜桦说,会订在19.5%是参考OECD公共年金基础费率,没有一个国家低于20%,因此参考专家建议后,订在19.5%。
江宜桦强调,政府将修法负起劳保年金最终支付责任,也会拟定拨补计划,大约以200亿元为基础,随景气做增减调整。他说,改革是为了确保年金制度能够永续经营,政府也将修法负起劳保年金最终支付责任,本次改革至少可确保劳保年金30年的安全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