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击要犯「恶龙」张锡铭力拚假释 被驳回提行政诉讼吞败

被判无期徒刑的张锡铭(左一),至今申请18次假释均失败。图为他2004年与同伙被围捕时,挟持1名老农(右一),但老农反应淡定,更趁警匪驳火时顺利脱险。(本报资料照片)

犯下杀人、掳人勒赎等重大刑案枪击要犯「恶龙」张锡铭遭判无期徒刑定谳,在监服刑17年,多次申请假释遭驳回,张向矫正署提出复审声请遭驳回,他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今日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张锡铭因犯杀人等罪,经判处无期徒刑确定,他从2017年起陆续提报20次假释,去年2月决议不予许可假释,张提起复审后,于去年6月19日复审遭驳回,他不服又提起行政诉讼。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审酌他犯行情节、在监行状、犯罪纪录,教化矫治处遇成效、更生计划及其他有关事项,综合判断章在监执行的悛悔情形,认为他公然强掳数名被害人勒索巨额赎款、持枪、纵火示威,又数度与警方对峙、任意投掷弹药,对良善社会风气戕害甚深,且无和解或赔偿相关纪录等节,综合加以判断作成原处分,尚难认不具实质正当理由,更无逾越权限或权利滥用等情,因此认原处分并无违法或不当,诉请撤销原处分,并请求作成准予假释处分,或确认原处分无效,均无理由。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