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度申请假释被驳 张锡铭告矫正署

枪击要犯张锡铭的妻子童玉如(中),希望社会大众给她先生能为社会服务贡献的机会。(洪荣志摄)

枪击要犯张锡铭服刑后,18次申请假释都被矫正署驳回,自认受到不公平对待,向台南地院行政诉讼庭提起诉讼,请求许可假释。他5日出庭时,引用前大法官许玉秀所言「法院是受苦的人可以喊痛的地方」,请求法官理解他的痛,还举味丹少东杨世铭贩毒案获假释为例,质疑假释标准不一。法官定10月19日上午10点宣判。

张锡铭妻子童玉如昨强调,先生过去年轻、不懂事,不代表他不会成长,也不代表他不会改变,希望社会给予机会,让他能为社会服务贡献。

张锡铭曾犯下1起杀人案及掳人勒赎等重大刑案,还多次与员警枪战激烈驳火,警方更为此成立「猎龙专案」大规模缉捕。张锡铭落网后,被判处3个无期徒刑,合并执行无期徒刑,目前已在监狱服刑16年8月。

台南地院昨开言词辩论庭,张锡铭出庭时一再强调,他在服刑期间受到不公平待遇,即使第14次、第15次假释审查会同意他假释,但矫正署还是驳回,矫正署未能依法行政,明显对他有差别待遇,才会出庭控告矫正署,并到庭「喊痛」,希望法官能理解。

不过,矫正署委任律师则指出,假释审查会的决定,只是该署是否许可假释的参考要件,并不具备法律效果;不论假释审查会是否同意,仍须矫正署审查后,才能决定是否许可假释。

矫正署认为,张锡铭持枪杀人,曾被列为重大通缉要犯,逃亡海外返国后又组犯罪集团,共同持有数量多且杀伤力强大的枪械,还公然强掳多人勒索巨款,严重危害公众及社会安全,且无和解或赔偿等相关纪录,仍有继续教化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