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18次假释都遭驳!张锡铭求法官「理解我的痛」矫正署曝原因

柳丁小农成「恶龙」, 张锡铭沦全台首恶掳人大亨,当年中弹落网相当狼狈。(中时资料照)

绰号「小黑」的枪击要犯张锡铭被判无期徒刑定谳入狱服刑后,因连续申请18次假释都被法务部矫正署驳回,经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控告矫正署,请求许可假释。此案5日再开言辞辩论时,张锡铭获准出庭,除引用前大法官许玉秀所言「法院是受苦的人可以喊痛的地方」,请求法官理解他的痛,还批评在台南监狱服刑时,受到不公平的对待,甚至举味丹企业少东杨世铭贩毒案被判无期徒刑但已获假释为例,质疑假释标准不一。法官侯明正表示,将于10月19日上午宣判。

张锡铭的妻子强调,张锡铭已经有很大改变,过去作奸犯科,并不代表未来不能贡献社会,希望能给他一个改过向上的机会。

曾犯下杀人及多起掳人勒赎案张锡铭,被判无期徒刑定谳后,至今已入监服刑17年。由于最近5年连续18次申请假释都被驳回,经向法务部矫正署提诉愿也被驳回,自认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于是提起行政诉讼控状矫正署。

张锡铭在言词辩论时,一再强调他于服刑期间受到不公平待遇,即使第14次、第15假释审查会同意他假释出狱,但矫正署还是驳回,矫正署未能依法行政,明显对他有差别对待,因此他才会出庭控告矫正署,并亲自到庭「喊痛」,希望法官能够理解。

不过,矫正署委任律师则指出,假释审查会的判断决定,除了是该署是否许可假释处分的必要前阶段程序之外,其决定内容也仅是该署的参考要件之一,并不具法律效果。因此,经假审会认定后,不论其决定是否同意,仍须经该署审查后,始得做出是否许可假释的处分。

矫正署认为,张锡铭有伤害前科,又持枪射杀被害人,经列为重大通缉要犯,并于逃亡海外返国后再度组织犯罪集团,共同持有数量多且杀伤力强大的枪械,公然强掳数名被害人勒索巨额赎款、持枪、纵火示威,又数度与警方对峙、任意投掷弹药,犯行造成被害人死亡,严重危害公众安全及社会安全,且无和解或赔偿相关纪录,仍有继续教化的必要。

针对矫正署指他未能与被害人和解或赔偿一事,张锡铭则强调,他曾二度循修复式司法模式,请求台南地检署协助与被害人或家属联络,但检方回文指联络不到人,他也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