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典狱长假藉按摩性侵下属 判囚定谳行政诉讼也驳回

最高行政法院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某监狱林姓副典狱长,被控假藉民俗疗法治疗身体酸痛为由,3度性侵女员工,今年初他已遭判刑8年定谳,但林男不服他的行为遭狱方决议性骚扰成立,他提起行政诉讼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他提上诉,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确定。

林男在2015年7月24日晚间,趁被害人独自在办公室加班之际,借口以民俗疗法可帮她治疗身体酸痛为由,要求她解开上衣,除了碰触按压她背部外,并趁机将手指插入她肛门性侵,她惊吓之余,来不及反应。

之后林男又借机要求她平躺,将她裤子拉至髋骨部位,上衣掀至胸口,再以手指性侵她,隔天又用同样手法性侵被害人,共计林男性侵3次。林男坦承有以民俗疗法对她按压,但坚决否认性侵。

刑事部分,一审认为,被害人的办公室楼下随时有人员值班,如果被性侵大可大声呼救,但她却没有呼救,以证据不足,判决林无罪,但二审依据相关证人证词,逆转改判林男8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年1月驳回上诉、判刑定谳。

民事部分,被害人及其丈夫对林男提告求偿,一审判林男须赔偿70万元,高院考量林男性侵被害人,致其精神受损,以及她的丈夫配偶权遭受侵害等理由,再加码赔偿50万元,改判林男共须赔偿120万元确定

行政究责部分,狱方在2018年审议,决议性骚扰成立,林不服提告,最高行政法院驳回上诉,认定狱方认定他确有对女部属为性骚扰行为,难认有违证据法则、经验法则、平等原则或禁止恣意原则之情事,判决林男败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