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色法官发言 陈志祥遭处分书面告诫 提诉讼遭驳回确定
前基隆地院法官陈志祥3年前任职务法庭法官时,对法官陈鸿斌性骚扰女助理案,上媒体说明改判理由,去年司法院人审会认定他接受媒体采访时,引喻失当、欠缺性平意识,予以书面告诫。(本报资料照片)
前基隆地院法官陈志祥3年前任职务法庭法官时,对法官陈鸿斌性骚扰女助理案,上媒体说明改判理由,去年司法院人审会认定他接受媒体采访时,引喻失当、欠缺性平意识,予以书面告诫,他提诉讼遭惩戒法院第一审判决驳回,他上诉后又遭第二审驳回。
本案也是为司法院职务法庭改置于惩戒法院,并从一级一审制变更为一级二审制后,首件当事人对于第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并经职务法庭第二审判决的案件。
陈鸿斌因强吻、性骚扰法官助理遭职务法庭惩戒判决免除法官职务 ,陈提再审后,职务法庭改判只需罚薪1年,当时引发各界哗然,监察院提起再审后,职务法庭再改判陈鸿斌免职。
但当时职务法庭承审法官陈志祥对外声称,让陈改轻判没有问题,还说陈鸿斌只是试图发展婚外情,从证据看2人是「两情相悦」,他的发言引发争议,法官协会、司改会等具状要求对陈志祥评鉴,法评会送监察院后、弹劾不成立。
司法院人审会仍对陈志祥进行处分,人审会认为他身为职务法庭的承审法官,却于接受媒体采访时,发表言论逾越判决书内容,且引喻失当、欠缺性平意识,有损法官之中立、客观、公正形象,予以书面告诫之警告处分。
陈志祥向惩戒法院第一审提起职务诉讼,请求「确认司法院在2020年2月14日对陈志祥为警告之职务监督处分及异议决定影响审判独立」,第一审判决驳回后,他提上诉,遭惩戒法院第二审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