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戳头37下+狠踹!恐怖保全打死同行 二审仍判无期徒刑
▲保全员陈金顺,以钥匙戳被害人头部37下又重踹对方头部,杀害对方。(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担任保全员的男子陈金顺,去年过年期间喝酒后,遇到同为保全员的宋姓男子,陈男开口挖角,但遭宋男拒绝。陈男恼羞成怒后,竟持钥匙猛戳宋男头部37下,被害人倒地后,陈男又猛力踹头多次,最后因心脏病发休克不治。一审国民法官将陈男重判无期徒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6日二审仍将陈男判处无期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本案发生于去年1月24日大年初三上午6点多。当时59岁的陈男饮酒后,在新北市芦洲区某便利商店前,遇到当时42岁的保全员宋姓男子。2人素未谋面、也非同事,但陈男借着酒意,开口向宋男挖角,宋男一口回拒。陈男面子挂不住,恼羞成怒,2人起了口角,最后陈男拿出钥匙,握在手中,朝宋男头颈部一阵猛刺。
宋男重伤倒地,陈男出脚猛踹宋男头部3下,扬长而去。过了7分钟,陈男又返回,再度出脚重踹宋男头部多下,这才甘心离去。路人赶紧报警,检警获报后逮捕陈男,当时陈男呼气酒精浓度高达每公升1.22毫克。至于被害人紧急送往医院急救,但最后仍在当天上午不治身亡。检方依照杀人罪嫌,对陈男提起公诉。
一审由新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审理,国民法官认为陈男行凶时虽喝过酒,但辨识行为违法能力仍正常,并未因烂醉而心神丧失;再加上警员获报赶到,当时就锁定陈男行凶,故陈男不符合自首减刑条件。一审最后将他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审理后,6日宣判。高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无违误,另外量刑也妥适,所以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陈男还押时,记者询问他是否愿意向被害人道歉、赔偿?陈男点点头,但并未说出任何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