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安倍损毁名誉 前日相菅直人败诉

日本首相安倍(见图)2011年5月任在野党众议员时,曾指菅直人处理福岛第1核电厂事故不当,使菅直人怒告安倍损毁名誉。东京地院今判菅直人败诉并撤销告诉。(美联社)

日本前首相菅直人和现任首相安倍晋三对簿公堂。安倍2011年5月还是在野党众议员时,曾在电子报中发文指菅直人处理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1核电厂事故不当,使菅直人怒告安倍损毁名誉。东京地方法院今判菅直人败诉并撤销告诉。

2011年发生311东日本大地震后,福岛第1核电厂的核炉发生氢爆,当时靠灌注海水冷却核炉,防止了更大的灾害。时任众议员的安倍2011年5月20日在个人电子报中发文指出,「好不容易开始灌水居然喊停,阻止灌水的人正是菅首相」「菅首相应该对其错误的判断和谎言向国民谢罪并立刻辞职」。

菅直人于2013年7月以「当时并没有指示停止灌水,实际上东电也没有停止灌水」为由,指责安倍的文章造假,有蓄意毁谤之嫌,故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告诉,并求偿1100万日圆的赔偿。

东京地方法院法官永谷典雄今判决时表示,「(安倍的)发文中,重要部分是真实的。」,判决书中还指出,「虽然菅前首相没有明确指示停止灌水,但他当时的言行有可能让东电不得不停止灌水。」,故判菅直人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