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迺文劳动基金炒股「重刑起诉」 证券商回应:绝无配合下单情事
▲劳动基金弊案被告游迺文因炒股案遭起诉。(图/记者刘昌松摄)
台北地检署今(8)日起诉劳动基金炒股案共12人,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表示,将依法向复华、群益投信请求损害赔偿;另外,涉案的劳金局前国内投资组长游迺文记2大过免职,虽然复华等业者均表示不方便做任何回应,但是同样卷入风波的元大证券,则率先发表声明回应此事。
元大证券回应
一、元大证券交易规范严谨,对交易人员订有严谨管理规范,交易员仅接受约定有权交易人员下单指示。本公司109年8月12日系依劳动基金运用局有权下单人员之指示,以授权交易价格为上限,买入远百股票,并于当日依市场交易盘势,陆续成交,相关成交价格及张数,皆在劳金局授权买入价格范围内,并无配合游男指示办理之情事。
二、依现行逐笔撮合交易、随到随撮之市场机制,若交易员真有意「配合」游男指示,于游男电话指示之第一时间,即会以新台币24.75元挂单买进并立即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