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毒教父」林光常免赔确定 癌患家属︰不能原谅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以「排毒教父名号贩售「健康排毒餐」的林光常,导致癌症病患延误就医死亡,被控杀人未遂案,刑事部分更二审判2年有期徒刑,还可再上诉;民事部分,罹癌死亡的吕育娴子女求偿2200万元,最高法院认为提告超过时效,且吕妇是死于延误治疗,无法证明是吃排毒餐致死,判决林光常免赔确定。吕妇儿子闻讯激动痛批司法,「绝不原谅林光常!」

▼林光常《无毒一身轻》。(图/取自网路)

林光常以《无毒一身轻》走红,贩售「健康排毒餐」,是肿瘤和癌症治疗专家,自称是美国大学环球大学的东方医学博士,但其实只有专科学历。他声称吃了他的产品能排毒,不必化疗就能治疗癌症,而多名相信林光常的病患中,3人在检方起诉前就已死亡。

刑事部分,地院一审时,林光常被依常业诈欺罪判刑2年6月;高院二审时,减为2年2月;3月20日高院更二审,再减为判刑2年,全案可再上诉。

吕育娴因罹患乳癌,误信林光常的说法,长期吃排毒餐,但病况却加重,2007年出面揭发林光常的真面目,控告林光常诈欺,并求偿2200万元,吕妇等不到官司结果即过世。

吕妇子女指出,林光常用「一根筷子」替母亲诊断,指她身体好转,母亲才买他的产品服用,而没有就医才会造成死亡。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吕妇曾接受杂志采访,自称拒绝医院化疗,显示是她自己的决定,才延误治疗致健康受损,难以认定是产品所致,驳回吕家子女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