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寻难甩「假球」 职棒老板施建新求Google移除再败诉

▲施建新起诉告Google当时,网路搜寻结果就已经没有与「假球」连结。(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卷入中华职棒2008年假球案件前米亚暴龙队球团老板施建新(现已改名施允泽),获判无罪确定后,却因网路搜寻结果让他的姓名与「假球」连结,因此起诉主张「网路遗忘权」要求Google移除搜寻结果,一审败诉。他上诉二审后,高院仍判处他败诉,本案仍可上诉。

施建新在2007年间与股东林秉文(绰号「鲈鳗」)等人合资买下前台湾大联盟的诚泰眼镜蛇队后,更名成米迪亚暴龙,但却与绰号「雨刷」的职棒签赌组头蔡政宜挂勾,爆发轰动社会的「黑米假球案件」。检方之后依背信罪起诉施建新、球团金主林秉文则是以诈欺、赌博罪罪名起诉,当时卷入这起签赌事件的被高达到33人。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施建新历审均获判无罪,一直到2013年初,获判无罪确定;至于林秉文也远走澳门开设赌场,近来更因卷入大陆土豪赌客狂赢45亿新台币事件,而被热搜。

施建新虽然无罪确定,但由于网路搜寻引擎强大的功能,让网友在使用Google搜寻引擎时,就会主动跳出「假球」、「职棒签赌」等字串,施建新不满无罪确定后,还要在网路上被这些字串连结,包含自己的学经历家庭背景也被起底搜寻,因此针对Google公司起诉,主张欧盟法院判准的「网路遗忘权」,要求Google移除网路搜寻结果。

一审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台湾Google公司仅为分公司,不是用欧盟法院的规定,再加上「施建新」连结「假球」等字串的预测搜寻字串,是以搜寻字词热门程度,透过演算法自动产生,并无任何人为介入。因此法院认为Google不用为网页搜寻资讯正确性负责,判决施建新败诉。

施建新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施建新主张的搜寻字串连结,大多因为网路搜寻热门程度退烧,Google网页已经不会主动跳出字串连结。而仅存较多的连结,是施建新担任球团老板时发表的网路文章球队难管的真相」。高院认为这些字串,除了是施建新自已在网路上发表的文章以外,另外都是具公益性的字串,并未侵害施建新隐私、名誉权利,因此二审仍驳回施建新的请求。本案仍可上诉第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