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启惠:对台湾无偿付出,但社会只相信「贪污」二字!

▲前中研院翁启惠涉及浩鼎案遭诉,5月23日士林地院开庭,他再度发出沉重声明,「对台湾只有无偿付出,台湾社会只相信二年前听到跟看到的『贪污』二个大字!」(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前中研院长翁启惠涉及浩鼎案遭起诉,士林地院23日再度开庭审理,并传唤时任浩鼎公司董事李世仁执行长许友恭出庭作证。翁启惠也再度发表声明,强调并未参与技转工作,他说自己「对台湾只有无偿付出。我的智产权无偿奉献给中研院。」但「台湾社会没有兴趣听,只相信二年前听到看到的『贪污』二个大字!」

翁启惠这次的声明,以「关键证物 : 从未出土的1500张股票」为标题,澄清检方起诉所根据的浩鼎1500张技术股票,根本从未发行。既然从未发行,何来构成贪污对价关系?另外他也语重心长表示,「我对台湾只有无偿付出。我的智产权无偿奉献给中研院;中研院十大技转案中,有六件是本人研发成果。我回台湾只想贡献所长,为台湾找出路,眼看正要开花结果,却因本案本人声誉产业遭受毁灭性伤害。」

但面对从未发行的1500张股票,以及检方所称期约3000张股票,翁启惠认为外界都不愿相信他。「消失的1500张期约股票从未出土,又来个3000张期约贿赂,你有在听吗?台湾社会没有兴趣听,只相信二年前听到看到的「贪污」二个大字!问我痛心吗?当台湾社会开始学会倾听,已经是无限遗憾、无可弥补的伤害换来的结果。」

翁启惠声明全文

关键证物 : 从未出土的1500张股票

消失的1500张股票,被念念不忘,从未出土,却是检方起诉本人的关键理由。

说是拿1500张浩鼎股票给我当作期约贿赂,事实是浩鼎从未发行技术股,此说法不通。 后又加码变成3000张浩鼎股票期约贿赂,数字一直加,台湾社会被以讹传讹的讯息误导,我像被掐住咽喉般,说什么声音都出不去,说什么大家都刻意捂住耳朵。

我是美国浩鼎母公司Optimer的创办人,台湾浩鼎是引用我的专利技术,为了表示对自己的技术有信心,投入资金表示支持理所当然。 当时任职中研院长,为免外界误解院长支持特定民间公司,引发市场投资热,我只能低调鼓励该公司继续研发抗癌疫苗

我是该专利创作人,技术是我从国外带回台湾贡献给中研院。 根据中研院规定,创作人未参与技转工作,未在技转厂商担任有给职收取报酬,未持有技转厂商5%的股权,就没有所谓的利益冲突问题,更无所谓的利益回避。 法规亦无规定必须揭露个人持股。

台湾社会最常挂念的3000张股票,资金来源明确清楚。 新创公司需要资金,我只是扮演母公司创办人该扮演的角色,挹注资金,却遭外界包括检方指控免费取得股票,是谓厂商贿赂。

如果中研院长敲锣打鼓支持生技业者研发癌症疫苗,并亲自冠名投入,岂不是要诱导市场炒作? 为避免发生此事,我只能选择背后默默支持。 同时,这是为人父母对子女心意,以成年子女名义投入,不正是所有家长会做的事?

我对台湾只有无偿付出。 我的智产权无偿奉献给中研院;中研院十大技转案中,有六件是本人研发成果。 我回台湾只想贡献所长,为台湾找出路,眼看正要开花结果,却因本案本人声誉和产业遭受毁灭性伤害。

浩鼎技转案是成功的产学合作案,当时是各界的美谈技转金从原先的2500万提高到5700万,厂商多付费给国库,帮中研院实验室挹注更多经费。 检方指控我介入技转,免费交材料给厂商以获得技术股,经查证皆与事实相反。

再说一遍,技转层级只到副院长。 材料交付是有偿且昂贵的四百万,签约付费交材料,身为院长的我从未参与。

此外,厂商多付出高于市场四倍的材料费给中研院,检方起诉书把四倍写成四折,意思就是贱卖国产。 还将电邮翻译币别发生大错误,将市价1万1千欧元的材料费,翻译成9千万新台币意指对我的贿赂对价金

种种许多的误植,为的是什么?

消失的1500张期约股票从未出土,又来个3000张期约贿赂,你有在听吗? 台湾社会没有兴趣听,只相信二年前听到看到的「贪污」二个大字!

问我痛心吗? 当台湾社会开始学会倾听,已经是无限遗憾、无可弥补的伤害换来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