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三星S3新手机照片 工程师二审判赔250万元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家受台湾三星公司委托测试认证Galaxy S3手机科技公司,控诉洪姓工程师在手机上市前擅自将手机照片po上脸书,请求给付违约金台币500万元,高院判工程师付250万元。

根据台湾高等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指出,洪姓男子是某科技公司新竹实验室的工程师,与公司签有保密切结书,若洪男违反保密约定,需负担损害赔偿

公司控诉,他们在101年4月间受台湾三星公司委托,针对尚未发表的Galaxy S3手机进行测试认证,洪男竟拍下4张原型机的照片,并上传至自己的Facebook,导致手机照片外流,台湾三星公司发现认为商誉受损,下令3个月不给他们任何订单,连这次受委托的测试报酬31万1500美元(近台币1000万元)也不得收取,请求洪男赔偿惩罚性违约金500万元。

洪男主张,手机外观非属商业机密,且规格功能并未外泄,他没有违反保密切结书的约定,只是一时好奇,并非故意侵权,若使公司受有明确损害,而他应负赔偿责任,请求酌减赔偿金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洪男违反保密切结书所定的保密义务,又手机外型也是吸引买家的重要因素,洪男使公司于3个月内未能接获台湾三星公司的订单,损失非微,审酌洪男须独自抚养1名子女等,认为两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判洪男给付250万元。公司提起上诉后,高院仍判洪男给付25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