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启惠卑微请求:穷尽二年时间,一再请求真相水落石出

▲浩鼎案30日再度开庭翁启惠也再度发表声明,希望真相水落石出。(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前中研院长翁启惠涉及浩鼎案遭起诉,士林地院30日再度开庭审理,并传唤浩鼎公司董事长张念慈股东周朗秋出庭作证。张念慈否认期约行贿翁启惠,说「被我太太知道,她会杀了我。」另外翁启惠也再度发表声明,「请求很卑微」、「穷尽二年的时间,一再请求真相水落石出。」

翁启惠的声明,标题就充满了无奈「为了一个不存在的犯罪,我付出了一生的名誉」,一开头就说,「这一条路,我走了二年。 一封民众检举信,就让我走到今天。」他对于台湾舆论审判、民粹审判感到痛心,认为自己是为了产业发展,而购买股票,但却被污名化,官司缠身,最后更赔上一生的清名。最后他认为,「司法汪洋大海中守护真相的灯塔,它让迷航的船只找到回家的路。虽然痛心这场不该发生且不存在的犯罪审判,还是相信司法最终会把公义还给等待天明的人。」

翁启惠声明全文如下:

为了一个不存在的犯罪,我付出了一生的名誉

这一条路,我走了二年。 一封民众检举信,就让我走到今天。

当时社会氛围人人皆曰可杀,台湾司法因此介入调查。在一堆混沌不明的混乱资讯中,法院应该扮演好他们的角色,当无中生有的传闻一一厘清后,就该依照证据做出正确判决。

浩鼎案爆发时,本人一直强调女儿3千张股票是买来的,资金来自父母目的是要鼓励并支持使用自己技术的公司,却被汚名化成贪污,甚至以讹传讹,说是某位金主送的。

有关浩鼎的技转及投资,什么时间发生什么事,证据清清楚楚,规定也清清楚楚,一切合法合情合理,却说成本人以院长身分介入技转,并私下交付免费材料,接受贿赂收取股票,构成贪汚罪。事实证明刚好相反,院长从未介入技转收取不当利益,材料移转优于市价收费,授权金也远超过厂商提出的价格

这是一个很成功且具典范性质技转案,不只增加机关收入,也挹注了创新产业的形成。

本人十多年前回国服务,只想帮忙台湾改善研究环境及发展生技产业,没想到会被误解成这样;但我相信台湾社会还是讲公义的,事实真相是假不了的,假的也真不了。

台湾实在承受不起这种不幸事件再度发生,继续浪费司法资源,折损奉公守法且愿对国家付出贡献科学家

这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国家,舆论审判加群众情绪审判特别盛行。不讲究证据的情绪审判,往往在真相大白时,早已造成永久性的伤害。

二年的时间很长吗?对我而言,这是日夜的凌迟,奋战只为了一个虚拟的犯罪,情何以堪

然而,这个社会有再多的情绪,在临近宣判时刻,还是恳切的呼吁,可以让我们回归事实真相了吗?

犯罪的人害怕真相大白,我却穷尽二年的时间,一再请求真相水落石出。请求很卑微,每一次出庭都是椎心之痛。

司法像汪洋大海中守护真相的灯塔,它让迷航的船只找到回家的路。虽然痛心这场不该发生且不存在的犯罪审判,还是相信司法最终会把公义还给等待天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