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正式开放 投信可经营私募股权基金
▲证期局副局长张振山宣布,投信业可以转投资子公司方式,经营私募股权基金。(图/记者戴瑞瑶摄)
金管会今日(1日)宣布,从8月3日起,开放投信业以转投资子公司方式,经营私募股权基金(PE Fund),有助于扩大国内资产管理市场规模,并引导国内机构投资者资金投入国内实体产业,据悉业者有意投入绿能风力电厂投资。
依据目前投信投顾法,投信事业只能募集发行投信基金,但从3日起,证期局开放投信业,透过转投资子公司方式,经营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业务。证期局表示,参考国际间PE Fund通常采取有限合伙组织型态,由出资者担任有限合伙人,资产管理公司则另设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来负责PE Fund的营运,我国投信业也得采上述模式,透过转投资设立PE Fund。但投信业应于内部控制制度中,订定相关利益冲突防范的规范,以及对该子公司的管理监督。
证期局副局长张振山表示,开放后不仅能扩大我国投信事业业务范围,且能与国外资产管理业者的业务项目相当,同时也能协助引导国内资金透过PE Fund投入国内实体产业,例如:公共建设、绿能、长照等国内基础建设与新创产业,未来国内也有机会发展出像凯雷、黑石等大型私募股权基金。
而投信业者为争取更多资金投入私募股权基金,也建议金管会开放保险业资金投入。对此,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表示,根据目前法规,保险业若以有限合伙事业方式出资,只有开放在创投跟文创产业。
至于银行的资金,银行局副局长庄琇媛表示,根据银行法第74条规定,银行为配合政府经济发展计划,经金管会核准,可以投资非金融相关事业,但不得参与该事业的经营,且总额不得超过投资时净值10%,对每一事业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被投资事业实收资本总额或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