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梦都没想到变附随组织! 赵少康:去他的国民党
▲党产会针对中广、中影等指标案件展开预备听证程序,赵少康出席。(图/记者李毓康摄)
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16日针对中广、中影召开预备听证会,中广董事长赵少康强调,中广早自2005年底,即已非国民党之党营事业,并非国民党之附随组织,并且曾上柜公开发行,目前有七百多位股东,希望党产会不要殃及无辜,「我做梦都没想到我变附随组织,10年来我没听过国民党一句话」,且新闻部没替国民党做过一条新闻,自己当家做主,掌握节目、人事、财务等,「去他的国民党,什么听他的」,被称为附随组织「简直是欲加之罪、乱扯」。
关于前中广总部之土地,赵少康在新闻稿中强调,当时是因中广在对日抗战时负责广播业务所费不赀,故政府方于战后由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定,将日本放送协会总部之土地拨给中广抵偿,并非无偿取得。
他表示,该笔土地为前总统李登辉担任国民党主席时,由当时国民党投管会主委刘泰英主导,依当年度之鉴价结果,以88亿元出售予中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而88亿元之所得中,其中21亿元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剩余之67亿元亦多由刘泰英主导进行相关投资,并非中广自主。
赵少康指出,国民党于2005年将华夏公司(中广、中影、中视的母公司)股权,卖给中时媒体集团之荣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时,复又获利40亿元,而党产会若认为该笔土地属「不当取得财产」,并欲追征所得利益者,不应向早已民营化并曾上柜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广追讨,否则将严重损及中广七百多名股东之权利。
至于嘉义民雄地区之土地,赵少康则说,民国38年时,中广自行出资黄金共7,000两(约美金35万)改善民雄之房舍、设备,并添购相关广播发射设备,而中广于41年以自有资金、约32万之合理价格向当地民众林世等人购买该笔土地(公告地价仅7.9万元)。
中广委任律师叶庆元也说,交通部之后虽曾另行补助中广进行广播业务,但法院判决明确指出,该笔补助款与是补助广播业务,与买地无关;系争土地是由中广以合理价格购买,并非「不当取得财产」,且早已经法院三审定谳,希望党产会尊重法院判决。
另外,针对近日立委称中广仍为国民党附随组织一事,赵少康表示,国民党在2005年即已将中广出售予中时媒体集团,之后国民党已不参与中广之人事、财务及业务经营;至于中广部分董事是由国民党推荐一说法,甚至一千万以上之财务决定必须经国民党同意等,也与事实不符。
他强调,好听等四家公司是在2006年底自中时媒体集团取得中广之股权,目前中广四家母公司以及其他七百多位股东,是因相信国民党与中时媒体集团交易的有效性,才先后取得中广的股票,盼党产会清算国民党的不当党产时,不要波及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