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30天仍采阳 确诊女子怒告卫生局违法拘禁 结局超意外

隔离30天仍采阳 确诊女子怒告卫生局违法拘禁 结局超意外(示意图达志影像

新冠肺炎疫情紧张,台北市一名何姓女子因为确诊染疫,遭到强制隔离30天,采检仍呈阳性无法离开。何女不满请家人告上法院,控诉台北市卫生局违法拘禁。台北地院审酌何女检疫结果的确呈阳性,认定卫生局处置并无不当,因此予以驳回。但就在审结隔日,指挥中心宣布放宽确诊出院标准当事人可再提诉愿。

裁定内容指出,何女因医师诊断感染「新冠肺炎」,于,自109年12月11日起至110年1月11日遭隔离至台北市某医院接受治疗,时间长达30天。何女主张,依世界卫生组织新加坡美国等国标准,自己遭隔离30天,传染力应已极低,在无科学证据显示患者仍有传染力的前提下,不应再继续限制人身自由。

据《自由新闻网报导法官审酌,何女住院隔离治疗虽已满30日,但经2位专科医师鉴定,何女检疫仍持续呈现阳性,显现何女出院后仍有可能感染不特定多数人之危险,因此持续隔离于院内接受治疗均属适法,因此于1月12日驳回何女请求。

不过,就在台北地院裁定隔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3日公告新版确诊者解隔离标准,包括症状缓解至少3天;连续2次核酸检验Ct值34以上或1次阴性、1次Ct值34以上或2次阴性、距发病日已达10天等3项条件,确诊者3项全符合即可解除隔离治疗。若何女不服,可依诉愿程序提起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