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署:隐形眼镜不得于网路贩售
「脸书」渐普遍,竟有不肖业者利用「脸书」来贩售隐形眼镜;卫生署重申,隐形眼镜属医疗器材管理,网路贩卖隐形眼镜是违反药事法行为,依法得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卫生署对于网拍医疗器材正严格在取缔,但仍有许多不肖业者在「脸书」卖起隐形眼镜;该署食品药物管理局指出,隐形眼镜产品不得于网路贩售,为维护自身健康,民众应前往领有药商许可执照的商店购买医疗器材,不要购买网路或来源不明的医疗器材。
依药事法规定,医疗器材应取得许可证后,始得制造或输入,卫生署核准的医疗器材许可证产品详细资料,民众可至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网站之许可证资料库,以产品名称、厂商名称、许可证字号等关键字查询。
卫生署食品药管理局再次呼吁,为维护自己及家人的安全及健康,请不要购买或使用网路、地摊、夜市、游览车上卖的夸大不实、来路不明的医疗器材,如发现违规产品,可直接向各县市卫生局检举,亦可透过检举专线 0800-285-000检举,共同打击不法。
民众如发现品质不良的医疗器材,或因医疗器材引起严重不良反应时,应依严重药物不良反应通报办法,立即通报给卫生署所建置的全国药物不良反应通报中心,不良反应通报专线为02-2396-0100。
资料来源: 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