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材不得在网路贩售 黑心医材危害健康

健康医疗网/李义辉报导

医疗法规明订检验试剂系属医疗器材,须取得医疗器材许可证后,始得制造、输入,其贩卖、制造之业者,亦须具备药商资格后,方准营业。因网路系虚拟开放空间,为确保消费者使用产品有疑问时得以药商联系,目前卫生署并未核准于网路贩售医疗器材。

医材不得在网路贩售 黑心医材危害健康(图/健康医疗网提供)

网路非法贩售之黑心爱滋检验试剂,其产品未经卫生署核准,品质效能堪虑,若因此延误病情,更可能严重危害民众健康,加上对于部分检验试剂检测须于医疗院所内进行,并由医师进行诊断判定,因此呼吁民众请勿于网路购买医疗器材。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重申未经核准擅自制造,输入医疗器材,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万元以下罚金,请民众切勿以身试法,另若须购买医疗器材,请民众前往领有药商许可执照之商店购买,或经医师诊断后于医疗院所使用。同时应注意产品之包装或标签应明确标示医疗器材许可证字号中文品名、药商名称地址事项

消费者如欲查询卫生署已核准之医疗器材许可证资讯,可至食品药物管理局网站「许可证资料库(网址:食品药物管理局网站首页http://www.fda.gov.tw/>资讯查询>医疗器材>西药、医疗器材、化粧品许可证查询作业)」以产品名称厂商名称、许可证字号等关键字查询。

卫生署食品药管理局再次呼吁,为维护自己及家人的安全及健康,请不要购买或使用夸大不实、来路不明的医疗器材,如发现违规产品,可直接向各县市卫生局检举,亦可透过检举专线0800-285-000,欢迎民众检举共同打击不法

资料来源: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5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