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翻拍侦讯笔录截图外传被诉泄密 法官因这理由判无罪

律师郭晏甫被依非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起诉后,被台南地方法院判处无罪。(本报资料照片)

前台南市议长郭信良、台南市安南区佃西里长高进见涉嫌在佃西自办市地重划案藉势借端向业者廖坚志索贿1300万元被起诉,高的辩护律师郭晏甫在阅卷时,也涉嫌以手机翻拍侦讯笔录传给高妻,尽管郭否认泄密,主张是误传,但检方仍以他违反职业伦理,犯后饰词狡辩,除依泄密罪嫌提起公诉,还建请依法量刑。不过,台南地方法院认为,刑事诉讼法规定受委任律师可揭露一定范围侦查中的资料,19日下午判处无罪。

检方起诉指出,郭晏甫于去年7月13日下午5点许,将翻拍高进见7月6日侦讯笔录的照片,以手机画面截图后,再透过LINE传送给高妻观看,将检察官还在侦查中案件应秘密的侦查内容泄漏,涉犯刑法非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嫌。

不过,法官认为,高妻委任郭晏甫担任丈夫的辩护人,郭有报告委任事项的义务,他为维护高男的辩护权及防御权等合法权益,在执行职务必要范围,依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揭露一定范围侦查中的资料。根据郭晏甫提供的笔录截图,无法认定属于不得提供的秘密范围,主观上也应无泄密的认识。

法官强调,郭晏甫虽是故意传送此案单张笔录截图,但依严格证明法则,无法认定其所为与非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构成要件相符,应为无罪谕知,此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