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师不满居家检疫要关5天 声请提审遭驳回确定

机师不满遭居家检疫,声请提审遭法院驳回确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黎姓机师今年1月初入境后,遭疾管署处分「居家检疫」的防疫措施,他认为这5天必须停留在旅馆不得外出,遭到拘禁声请提审,桃园地方法院驳回后,他提抗告,但因检疫期间届满离开旅馆后他才提抗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他已不受拘禁,驳回确定。

今年1月3日黎姓机师执行长班任务入境,被要求到桃园市旅馆,实施居家检疫之防疫措施,居家检疫至1月8日止,居家检疫的5天期间内,必须停留在旅馆不得外出,否则将被以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处以10万至100万元罚锾的制裁,他因此声请提审,遭驳回后提抗告。

北高行政法院认为,疾管署借由公权力措施,以违反处分命令效力将受罚锾之制裁的心理上强制,使黎姓机师不能依其意愿离开此受拘束的空间,已达人身自由遭剥夺的程度,而属提审法所称之「拘禁」无误。

北高行政法院指出,黎姓机师在居家检疫期间届满,离开旅馆后,恢复其人身自由不受拘禁之状态,才在1月10日提起抗告,原遭拘禁既已释放,而无人身自由遭剥夺有待即时司法救济之情形,他的抗告无理由,裁定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