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流增资案 最高院驳回经部上诉

▲游瑞德表示,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经济部太流增资案的上诉。(图/记者林信男摄)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经济部在2012年11月,针对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恢复远百和远东集团其余14家公司,对太百控股公司太流40亿元增资登记的判决,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诉,最高行政法院于2013年5月9日驳回经济部的上诉。

经济部商业司长游瑞德表示,大概要10到15天之后,才会收到判决书,之后会依照法院裁示,做相关处理。

至于会否恢复太百控股公司太流的增资登记?游瑞德指出,当初经济部主张撤销这项增资登记,既然最高行政法院不认同,就表示这项处分不存在。

游瑞德解释,就法理上来说,最高行政法院的判决,就代表定谳,但若当事人认为判决内容有可议之处,可申请再审,不过再审就实务上而言,并不影响判决效力,翻案机会也不大,至于经济部要不要申请再审,须待看到判决书内容后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