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虫不服羁押上诉 遭桥院驳回

毒品人口郭男声请撤销羁押,桥头地院审理后驳回。(本报资料照片)

郭姓男子因为屡次贩卖毒品,他对于今年7月桥头地院法官的判决羁押不服而上诉,但桥院合议庭审理后认为郭男于今年5月5日起23日止,短时间内贩卖一级毒品海洛因6次,因此驳回郭男上诉。

郭姓男子因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案件,不服桥院承审法官于今年7月18日做出的羁押处分,声请撤销或变更处分。法官指出,郭男到案时坦承贩卖毒品,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4条第1项贩卖第一级毒品罪,罪嫌重大。

郭男于今年5月5日至23日止,不到3周的时间时间内贩卖毒品6次,贩卖价格超过两万元。法官认为郭男可能因为缺钱花用再次贩毒,因此于今年7月18日谕知羁押。

法官调查得知,郭姓在缺钱的情况下,还能向毒品上游调到一定数量的毒品贩卖,纵使其现金遭警方查扣,也无法认定他不会再取得毒品而贩卖。警方虽然扣得其行动电话,但也不能阻止他与上、下游联系。法官审理后,对于郭男声请撤销羁押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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