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龙縯经纪公司 徐怀钰母女败阵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艺人徐怀钰指控龙縯经纪公司负责人吴祖望,冒用她名义盗盖印章寄出存证信函及伪造「演出合约」;台北地检署6日侦结,认定合约为真,将吴不起诉处分

另外,徐母何秀凤指控龙縯公司执行长周彦彤99年间向多家平面媒体表示「徐怀钰遭其母软禁」,涉嫌诽谤罪检方查出,当时徐为失联状况,周才透过新闻媒体传达徐音讯全无,并未出现何软禁女儿文字,周彦彤也获不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徐怀钰于99年1月29日与龙縯公司签约,约定自该日起5年的演艺经纪交由龙縯执行。徐怀钰指控,吴冒用她名义盗盖「徐怀钰」印章,于去年1月20日撰写内容为「表明与享鸿公司经纪关系终止一事」的存证信函,并寄给享鸿公司以及律师王嘉翎

徐怀钰并控吴祖望于去年6月间,涉嫌伪造龙縯公司与大陆上海索尔比公司签约,虚构她的「演出合约」,导致她因违约遭台北地院判应给付龙縯公司新台币200万。

侦办期间,徐怀钰出示吴男于去年1月7日发送给简讯,内容是:「未经你过目与同意,我就私自作主帮你将存证信函寄出」;但吴男供称,当时是徐亲口委托他写存证信函,在当天就寄出,而非去年1月20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