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国庆冤死!陈肇敏获不起诉 江母穿白衣声请再议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湾自228事件和白色恐怖之后,「江国庆案」是第一宗确认的冤狱错杀案,江母王彩莲不满前空军作战司令陈肇敏等人获不起诉,6日穿著白衣、拿着儿子遗照,向台北地检署声请再议,除了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陪同,现场还有苏建和等约40人声援

1996年9月12日,位于台北市大安区的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5岁谢姓女童遭奸杀身亡,军方专案侦办小组速侦速审,将被认定涉案的士兵江国庆在隔年(1997)8月13日执行枪决,江死时仅21岁,死时两眼圆睁,江父签名领尸时写下「天无公理」。

直到2011年1月28日,台北地检署传唤相关涉案人许荣洲到案,许荣洲在讯问时坦承犯下谢姓女童性侵命案。2011年9月13日,北部地方军事法院再审宣判,江国庆获判无罪;而为此案奔波十几年的江父已往生,看不到翻案。

今年8月24日,台北地检署侦结陈肇敏等9名军官被控杀人案,认为客观上以强光电击威吓等不当方式取得江国庆自白,虽致江国康受审,但被告无从干预军法审判;在主观方面,因江国庆涉嫌,被告等人目的是为求破案立功,没有杀人犯意,与江国庆之死无因果关系全案二度不起诉。

江母王彩莲9月6日赶在最后期限,向北检递交再议声请书,现场声援的民众向江母递交民众连署声援她的「在意状」,江母递送再议声请书后,再到台湾高检署交付「在意状」,她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哽咽地说,「我一人的力量没有办法,请大家多帮忙。」

林峰正指出,「在意状」是希望检察长能关注江国庆案,因为高检曾支持律师观点,发回北检再度侦查。台北地检署发言人黄谋信表示,检察官收到再议声请书后,将就声请是否有理由审查,如果认定无理由,将附上全案卷证送交台湾高检署处理,如果认定有理由,将自行撤销、续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