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陪审团:有罪!操纵面板价格 友达:要上诉

▲友达光电在新竹科学园区行路厂房。(图/取自维基百科)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缠讼已久的友达案在美西时间13日判决出炉,陪审团认定台湾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AU Optronics Corporation)操纵面板价格罪名成立,裁定友达高层与其他业者共谋的获利至少高达5亿美元(147亿台币)。

美国司法部控告友达光电,在2001年至2006年涉嫌与其他面板业者联合垄断面板价格,其他被控告的亚洲面板商有:南韩三星、南韩LG(乐金)、日本夏普、台湾华映与台湾奇美等,三星转做污点证人,其他业者都已认罪,并支付将近9亿美元罚款赔偿,只有友达坚持没有联合垄断,坚持在法院美国政府对杠。

美国检察官指控,友达高层与其他面板业者为操纵面板价格,在饭店晤谈逾60次,检方指出不法共谋使美国经济损失数以10亿美元计。此案在2009年召开审前程序庭时,友达副董事长陈炫彬、前执行长陈来助和佳世达经理熊晖护照美国法院扣留、限制出境。今年1月友达案正式开庭,美国陪审团13日裁定获利总额高达逾5亿美元。

旧金山联邦法庭宣读裁决书,友达两名主管被认定有罪(违反反托辣斯法)、另两名主管无罪;有罪的是副董事长陈炫彬和当时的执行副总经理熊晖(佳世达总经理),无罪的是当时的执行长陈来助和太阳能事业高阶主管李灿荣。另外,前友达DT事业处资深资深经理梁兆龙,则因陪审团无法达成共识法官宣布为无效审判

被认定有罪的友达主管,最高可能被处以10年有期徒刑和100万美元罚锾。代表友达和美国子公司律师黎奥丹(Dennis Riodan)表示,被告将向法庭提出宣告无罪申请,请求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