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达人案 小S夫二审无罪上诉将限缩

许雅钧被控得知生技达人(胖达人)公司在102年6月间经营亏损而事先大量出脱基因公司股票避损,台湾高等法院认定不论当时生技达人公司营业状况衰退的原因为何,是否出于季节性或景气性因素的影响,(母公司)基因公司已守法如实申报公告,公开揭露整体营业状况的连续衰退事实。

因此,一般理性投资人可借由已揭露的资讯,轻易察觉基因公司与旗下子公司的营运状况,而决定是否投资基因公司股票,并作为判断决策的参考,认定许雅钧不构成内线交易罪要件,判他无罪。

同案被告许雅钧父亲许庆祥、生技达人董事长徐洵平与妻子姜丽芬则被控在民国102年间知悉「生技达人公司之董事长庄鸿铭辞任」消息,为重大影响基因公司股价的消息,在同年8月15日至19日上午期间,陆续卖出股票避损,这项重大消息则在8月19日晚间6时许公布在公开资讯观测站;3人犯行违反证券交易法的内线交易罪。

台湾高等法院审酌徐洵平、姜丽芬及许庆祥均已认罪,也在今年5月及11月间与投资人保护中心先后成立2次和解,各连带赔偿新台币92万5013元、1536万7865元,3人在犯后主动从事捐款,可见悔悟之心,判徐洵平1年8月,缓刑3年;姜丽芬1年6月,缓刑3年,均须上法治教育12小时。许庆祥判刑1年10月,缓刑4年,须上法治教育20小时。10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