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与花莲高中契约纠纷发回更审 最高法院:废弃原判决

地方知名健身中心「亚致会馆」与花中契约争议提诉讼。中心因此熄灯。(亚威公司提供/王志伟花莲传真)

亚致会馆,是花莲首座ROT运动中心,有健身房、游泳池等设备。(亚威公司提供/王志伟花莲传真)

亚致会馆,是花莲首座ROT运动中心,有健身房、游泳池等设备。(亚威公司提供/王志伟花莲传真)

营运近20年的花莲知名健身中心「亚致会馆」,原承租花莲高中场馆营运,因租约到期,业者争取争议处理期间内仍得以继续营运,但花莲高中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建物、资产及给付利息,一、二审判业者败诉,上诉到最高法院废弃原判决发回更审,最高法院认为,业者与花中契约仍属争议,二审应详查。

亚威运动休闲开发公司于2004年与花莲高中签订「国立花莲高级中学游泳池、体育馆等空间设施委托民间参与扩整建营运契约书」,由业者营运作为亚致会馆,是花莲首座ROT运动中心,有健身房、游泳池等设备,有会员不少,是在地知名的健身会馆。

至2019年11月30日契约期满,花莲高中有意收回,不过业者争取争议处理期间内仍得以继续营运,但花莲高中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所有资产及积欠的权利金,70余万元、60余万元以及诉讼费用20余万元不等。

业者向中华民国仲裁协会声请仲裁,作出仲裁判决,任争议契约期间应展延1年1个月,这段期间业者向花中申请优先订约并提出投资计划书续约,花中以过了契约时间为由,丧失优先定约机会。并向法院递出假执行,令业者迁让建物,一、二审法院均判业者败诉。

上诉到最高法院民事庭判决,指出仲裁协会做出展延理由判决,业者抗辩时间仍有争议,争议未决前,仍可营业,更无占有建物或构成不当得利等,此外,两造之间续约条件及续约期为何?被上诉人花莲高中仍未回复。原审未详查审认,原判决此部分违背法令,业者上诉非无理由。

亚威董事长刘靳瑞阳受访表示,「亚致」的契约诉讼因花莲高中违法怠惰、不作为,让公司投资近亿元兴建健身会馆遭受查封退费解散,差一点造成社会事件。终在上诉三审最高法院做出废弃一,二审判决,迟来的正义司法的公道,证明亚致是被学校品选为优良厂商,却在进行续约的过程中被百般刁难,也造成许多会员的误解。

靳瑞阳表示,「亚致会馆」一年服务约20万人次,15年营运期间不论遇到任何困难,营运亏损都咬紧牙根坚持下来,依合约规定营运评分达80以上取优先续约权,却莫名的被校方提出诉讼并于审判未定谳前缴交假执行费查封了营运场馆,虽然愤怒但相信司法能厘清真相,他也要问,花莲高中是不是也该给花莲人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