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欠劳工2.5亿元长达5年 陈信瑜:高铁应尽速偿还!
高铁公司积欠员工加班费达2.5亿元,北市劳动局长陈信瑜(中)表示,绝对捍卫高铁企业工会及劳工的权益。(劳动局提供/吴康玮台北传真)
高铁公司自2007年通车起,未支付国定假日和超时工作加班费给员工,积欠金额达5亿元,高铁企业工会于2014年成立捍卫权益,北市劳动局同年也积极展开劳检并介入,高铁公司直至2016年,才愿先付一半,但迄今过了5年,尚有2.5亿元未还。北市劳动局长陈信瑜表示,过年将即,传统习俗说「欠钱不能欠过年」,呼吁高铁公司尽速偿还!
高铁企业工会争取加班费多年,目前有1800多名成员,其中近8成是「轮班制」,许多成员均未领到加班费,其中不乏被欠万元起跳,更有资深员工被欠40多万元。北市劳动局劳检处自2014年12月实施劳检,经抽查后发现未给付加班费,依违反《劳基法》第24条开罚高铁15万元;该休的国定假日未休,依违反《劳基法》第37条开罚高铁15万元,劳动局并据此2条法提出诉讼。
岂料,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12月23日判决出炉,认为被抽查的劳工,2013年7月15日表定所出勤的8小时,实际上有请特休,因此不须给加班费,未违反《劳基法》第24条,撤销劳动局诉讼,劳动局不服,已再提上诉;但关于《劳基法》第37条未给予国定假日休假,劳动局则胜诉,不过高铁公司不服,也已提上诉。
「该还给劳工的加班费就还!」陈信瑜邀请工会商谈后,直言工会没理由被压着打,积欠的2.5亿元赶快还,资方违法在先,不该再模糊焦点;关于被抽检的劳工个案,他所休的「特别休假」,本就是劳工于工作日所请休,并非「国定假日」,因此理当获得加班费。
陈信瑜强调,裁罚不是目的,但自2014年工会成立、劳动局启动劳检起,高铁公司迄今已拖了7年,却只还一半,剩下一半未还的钱,要辛苦养家糊口的劳工适从?如今都打起「法律战」,建议资方赶紧将该偿还的钱尽速还给劳工,别再拖下去。
「希望高铁公司重视劳工权益!」高铁企业工会理事长陈尧森表示,期望彼此能进行协商,有共识及结果后,能撤掉上诉,高铁公司能尽快将加班费还给大家。
最后,陈信瑜拍板指出,鉴于劳资双方权益,劳动局将于20日下午2时,邀请高铁公司、高铁企业工会、台北市产业总工会出席,进行劳资协调会议,会请高铁公司提出还款期限及方案,希望能达到共识。
有关台北市政府劳动局今(14)日新闻稿,高铁公司谨说明如下:
1)本案所涉加班费之争议,本公司已于105年初与高铁企业工会完成协议书签订,并于105年8月19日起陆续发放争议加班费之半数金额,依协议内容,已发给员工之金额将不追回。本公司将依协议书之约定,视本案行政诉讼最终判决之结果,再行办理剩余半数争议加班费是否发放事宜,实无积欠劳工加班费之情事。
2)本案已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于去(109)年12月23日一审宣判,尚非最终判决。本公司基于对105年本公司与工会签订协议书之尊重及公司治理原则,将依法提出上诉,以兼顾照顾员工并维护股东权益之责任。同时吁请台北市政府劳动局、高铁企业工会及社会各界体谅高铁公司依从法规遵循及公司治理原则之用心。
3)本公司秉持照顾员工,已实施优于劳基法之加班费率。至盼最终判决结果确定后,相关争议随之终告解决,劳资双方能携手同心,致力提供旅客稳定、安全、舒适之高速铁路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