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修宪提12项主张 国民党:总统不宜立即虚位化

朱立伦参选党主席强调推动修宪,上任后亲自督军党团会议。(资料照/记者赖映秀摄)

记者赖映秀/综合报导

立法院修宪委员会启动,修宪要在6月中旬前完成立院提案,才能赶上公告6个月、合并2016大选举办公民复决。在国民民进党民间团体陆续提出多种修宪版本后,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于3月27日召开党团会议,提出包含改制内阁制后总统暂不虚位考试监察委员减少编制等看法。根据国民党目前已经草拟完成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草案」,国民党提出的12项主张,内容可分为四大部分:内阁制、投票政府组织精简、立委兼任阁员,但立委能否兼任其他官吏一事仍待讨论。

国民党认为,为解决宪政失衡现象,此次的修正草案的思维是以建立权责相符政府体制、回应民众扩大政治参与之期待,深化政府再造精神与扩大政府瘦身为方向。

基于上次修宪兼总统制覆议制和内阁制的不信任投票,让行政院只能听命于总统,却无法用自身的去留捍卫政治,完全沦为总统幕僚长角色;同时立委不愿触动不信任案,让行政、立法互动僵局无法化解,使得台湾内部沦为内耗空转,国民党的修宪草案版本在内阁制方面提出了6项主张,包括:一、总统具有国家元首代表国家、展现主权之正面意义,不宜立即完全虚位化。现行总统、副总统之任期、选举、罢免、弹劾等相关规定均予维持。宪法职权大部分维持不变,并保留国家安全会议与国家安全局

二、因应内阁制政府体制运作需要,行政院长产生方式回归宪法本文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行政院长副署权回归宪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同时,为强化行政部门对内对外之协调,扩大内阁成员多元性,将行政院副院长增为三人。三、当立法院通过对行政院长之不信任案时,行政院长可以选择辞职负责,或提请总统解散国会交由选民重新改选国会。四、行政院长提出覆议案不再经总统核可。当行政院长向立法院提出覆议案,经过半数立委维持原决议时,行政院长可以选择接受立法院决议,或自动请辞,或主动提请总统解散国会,交由民意公决。五、修正现行宪法增修条文对同一行政院长一年内不得进行两次不信任案投票之限制,改为一年内不得就「同一事由」提出两次不信任案。六、内阁成员应广纳立法委员,现行一百一十三席立委席次偏低,将使政府组成人才受限,将现行立委总席次调高为一百五十席,其中区域立法委员席次为八十席,不分区立法委员为六十四席,以使立法院能兼顾地方多元生态,并强化政党政治之精神。

在国会席次方面,鉴于分配考量简单明确、国人熟悉、减少计算争议等因素,国民党主张维持目前单一选区两票制及并立制(区域与不分区立委分别根据选民所投两票计算席次)。为避免国会多党林立政局不稳定,不分区席次分配门槛不能毫无设限。但为促使多元声音进入国会,扩大政治参与,政党不分区席次分配之门槛由现行百分之五下降至百分之三。

为应民国99年以来中央政府组织改造组织精简的精神与理念,司法院大法官考试院委员、监察院委员之人数,应顺应调整,爰将大法官由十五人改为九人、考试委员由宪法明定为十一人(并以其中一人为院长,一人为副院长),以及将监察委员由二十九人改为十五人。

在兼顾内阁制精神与人才甄拔管道之多元性下,国民党主张,除新增立法委员得兼任行政院长、副院长、各部会首长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秘书长外,仍保留非立法委员担任阁员之可能性。

为落实主权在民,国民党主张兼顾不在籍公民之公民权,将宪法规定之各种全国性选举新增应采不在籍投票之规定;全国性公民投票亦同。此外,为顺应世界潮流与扩大青年政治参与,国民党亦主张将选举权年龄下降至十八岁。

▼国民党团修宪草案提出12项主张。(表/记者赖映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