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陈光诚律师谈「一国两制」

黄帝

中国维权律师陈光诚访台,获得民间团体欢迎,但陈律师拜会民进党时说,支持「一国两制」,引起社会讨论。

笔者必须跟陈律师说,大家都是法律人,共同追求人权民主普世价值,我对中国维权律师的勇敢,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同时也相信维权人士,不会有强加他人成为「独裁中国」一部分的想法。

事实上,多数台湾人不接受「一国两制」,因为不论是媒体学术机构作的民调都显示,有超过七成民意认为,自己是台湾人,不是中国人。简单的说,「一国两制」在民主台湾,是难以被接受的,我们不能同意自己成为「独裁中国」的一部分。

台湾有自己的国防,自己票选出来的总统国会议员,这是实质独立的民主国家,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我们虽然认为目前的民主未达巩固、人权保障有待深化,甚至希望未来能制定新宪法、改国号后加入联合国,但这些台湾人追求民主人权进步的价值,仍是不容许与「独裁中国」成为同一国家,而有发生「逆流」与「破弃」的危险。

因此,笔者建议陈律师接触1930年代德国威玛宪法崩解的历史,希望他能了解「防卫性民主」的理念,真正的民主不能毁灭民主,简单的说,民主不能走回头路。任何民主小国与独裁大国的合并,不论是否称作「一国两制」或「一国两区」,都会发生民主逆流、人权倒退的危害!这是有良知的法律人,不能容许发生的事情

作者黄帝颖,律师,国立大学兼任讲师。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