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税违法违宪? 陈冲:我是故意讲夸张一点

▲前行政院陈冲。(图/本报资料照)记者叶佳华台北报导

前行政院院长陈冲日前投书媒体直指房屋违法违宪,引起各界议论,他18日向媒体,「有很多学者骂我,说我讲违宪太夸张,我也承认,但其实我是故意讲夸张一点,因为这样才会有人注意。」

为什么会有「违宪之虞」?陈冲举例,「假设如果你有一笔200万存款政府跟你讲说,你每年要缴3%的税,你会接受吗?」陈冲则回应,「如果财产本身会衍生出现金利息时候,如果要课税那可以接受。」

「但现在是,你有一个财产,那个财产本身不会产生额外的现金(利息),那你(政府)去课税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我是挖『老本』来交税。」一旦税基过高,就可能会侵蚀财产本体,就违反宪法第15条:人民生存权工作权及财产权应予以保障。

陈冲认为,宪法第15条保障的是一个基本人权,所以对于课征房屋税,自助房屋,就应该免课税或是课很低的税率,他举出澳洲为例,自用住宅不用缴税,但是如果超过自用住宅范围就采累进税率,「这其实也是一个方法,那如果有一个大户拥有20栋房子,若两栋自住用,可免税或采低税率,但其余18栋就应该正常交税。」

财政部17日对于违宪议题,回应课征房屋税并未违宪,陈冲则表示,「我们讲的是不同条文」,财政部指的是,宪法第19条:人民有依法律纳税义务;「而我讲的是宪法第15条:人民之生存权、工作权及财产权,应予以保障。」

陈冲表示,「其实我是故意讲夸张一点,因为这样才有人注意。」事实上日前陆续都有南部的教授反应,房屋税实施有问题,但当时并没有引起注意,陈冲强调,「希望能唤起大家(各界),冷静思考这些问题。」▼前行政院长陈冲18日接受媒体采访。(图/记者叶佳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