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违章裁罚表修正 故意者加重

财政部说明,本次修正有三大重点,首先是针对各款违章情形未明定经查属「故意」的违章态样者,均予增列并定明裁罚倍数。财政部表示,主要是考量疏漏和故意两者在情节上有所不同,因而予以不同的处罚力道。例如,逾规定期限30日未申报销售额或统一发票明细表,亦未按应纳税额缴纳营业税者,按所漏税额处0.5倍至1.5倍罚锾。本次则增列,经查属故意者按所漏税额处2.5倍罚锾,于裁罚处分核定前已补缴税款者处1.25倍罚锾。

第二是对处分核定前已补缴税款者增列减轻处罚的规定,像是有关「短报或漏报销售额」属开立电子、云端发票或利用电子支付帐户收款达规定比率,且少报销项税额在规定比率内,裁处前已补税者,可由0.25倍减半至0.12倍。

第三是考量股利收入非属营业税课税范围,漏报股利收入较漏报免税销售额所造成逃漏税情节轻微,因此就「营业人未依兼营营业人营业税额计算办法规定计算调整应纳税额」违章仅属「漏报股利收入」者处0.25倍罚锾。

财政部补充,上述营业人若于裁罚处分核定前已补缴税款,则减半处0.12倍罚锾。

财政部说明,该规定即日起生效,当裁倍表变更时,有利于纳税义务人者,经稽征机关裁罚尚未确定的案件均可适用。

另外,房屋税、地价税和印花税等地方税如果逾期,11月1日起可扫描缴款书上的QR-Code进行线上缴税。财政部近年持续扩大线上缴税管道,其中,信用卡占比已提高至约12%。